餐饮企业计量“蒙人”花样多
酒店里称量海鲜等水产品的电子秤到底准不准?名义上500ml的鲜榨果汁是不是足量?昨日,市质监局公布的全市主要风景旅游区、商业区酒店、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结果表明,餐饮业在计量上“蒙人”的花样还真不少。
“量杯”准确性值得怀疑
鲜榨果汁的价格可不算低,可如果用于计量的容器暗中“缩水”,消费者可就要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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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奥酒店换化妆品必须报告药监部门
涉奥酒店所提供的客用免费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进货渠道必须在药监部门备案,一旦更换供应商必须报药监部门。昨天,市药监局目前已加强了对奥运签约宾馆饭店的客用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
客用化妆品主要是指宾馆饭店免费提供的浴液、洗发香波以及护发素等。据介绍,奥运签约宾馆饭店共112家,涉及9个区。今年1至4月,药监部门检查了全部涉奥酒店的免费化妆品,合格率达94.05%。
法律面前,国宾馆只是一客栈
钓鱼台国宾馆4次阻止北京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近日,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元的罚单(《京华时报》7月20日)。
事件的起承转合颇具戏剧色彩: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一家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某日,法官出示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等,准备进入国宾馆办案,却被门卫拦在传达室门外。几经交涉,僵持不下,法警被对方工作人员架着胳膊给推了出去。无奈,法官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要求转交被执行单位,但国宾馆工作人员拒绝转交;法官只好将通知书从小窗口递进去,但通知书很快被扔了出来。这是东城法院第四次遭遇这种尴尬经历,此前已经发生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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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为酒店“霸王条款”埋单?
近年来,一些酒店餐馆“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等“霸王条款”的做法,早已被消费者协会认定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然而时至今日,一些酒店仍然不思改悔,继续强推这些“霸王条款”。那么,是谁在为酒店的“霸王条款”埋单呢?
“霸王条款”有“行规”撑腰
卫生筷难退市消毒筷丢失多 部分餐馆筷子问题难解决
出于环保和节能的考虑,国家商务部于去年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明确规定,要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消毒筷,减少提供、使用一次性卫生筷。但记者却在近日的采访中了解到,一方面我市很多小餐馆仍然在大量使用木质的一次性卫生筷;另一方面,一些使用了消毒筷的餐馆里,其筷子的丢失量也在不断上升,使得商家哭笑不得。
卫生筷是重要餐
近几年来,虽然一次性卫生筷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东西,但其在各餐馆内的使用量也是个不可小觑的数字。近日,记者在我市水井巷、互助巷、莫家街、商业巷、西关大街等处的多家小餐馆里看到,在规模不大的店内,除了勺子之外,用软木制成的一次性卫生筷便是这些餐馆提供给食客的重要餐具。在水井巷,一位姓马的老板告诉记者:“我们只是小本生意,又不是什么高档次、大规模经营的餐厅,如果再提供消毒筷,那成本就更高了。”马老板表示,为了减少浪费,降低人们的消耗,店里购买卫生筷时,也会尽量挑选质量较好的,减少因筷子折损、变形、弯曲等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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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质疑饭店包房设最低消费
到饭店就餐预订包房,却被告知最低必须达到一定的消费额。记者近日在沪上餐饮企业随机调查后发现,虽然包房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但多数顾客表示很反感这种强制消费。有关人士则认为,只要经营者告知在先也未尝属于不合理。
日前消费者鞠先生来电反映,上星期他与同事到静安区愚园路上一家饭店订包房,服务员称10人一桌的最低消费额必须达到1000元。
调查中记者发现,沪上饭店酒家包房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一些饭店酒家服务员承认,设包房最低消费是眼下部分餐饮行业的潜规则,而多数顾客认为这是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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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
一.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概述 在我国旅游住宿业中,旅游饭店是主体,它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旅游饭店进行星级评定,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实行这一制度,不仅能使饭店管理向正规化、科学化的目标迈进,而且也可以方便旅游者选择。星级制度以“星”来标志饭店等级,以“星”来反映饭店的硬件、软件水平,是一种国际化的通用标识。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酒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法律问题
最近关于饭店客人能不能自带酒水,饭店有没有权利限制客人不能自带酒水问题讨论的很多!在这里我们就法律方面相关的规范、规定来探讨一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39条规定:“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场所的显著位置”。有人认为这条规定是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该取消,因为消费者有权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